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聘用制教职工招聘公告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4月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东莞市风景旖旎的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学院以“起点高、体制新、有特色”为指导思想,以“办成具有东莞特色的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为发展目标,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教书育人为根本,以能力培养为中心,以就业需求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支撑,努力培养掌握一技之长、具备良好综合素质、受企业和社会欢迎的高技能人才,将学院打造为现代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6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编制,执行东莞市、学院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所有岗位均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具备学士学位,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6)应聘人员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可采用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等方式报名。每位应聘者可任选一种方式报名,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无效。采用邮寄方式发送的,需提供《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其他资质证书等复印件。采用电子邮件发送的,需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压缩成1个WORD文档,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高校人才网+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岗位代码”。
(2)报名程序为:通过邮寄、电子邮件发送、现场提交等方式送至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地址: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B409。如应聘人员在发送电子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事处的回复,请与人事处联系。)
3.报名时间
自公布日期起至2013年6月16日17时30分止。邮寄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B409);邮政编码:523808;联系人:孙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769-23306093、0769-23306735;接收简历的电子邮箱为:dgzy10@126.com。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我院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复审人员名单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公示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复审时间:报名者须在考试前一天,持有关资料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取消考试资格;
(3)获奖证书原件,发表论文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备注:通过邮寄方式报名者,复审时请另外提供电子版)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2.考试时间:
2013年6月29日
3.考试
考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考试成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及体检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所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不能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登记或鉴定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pt.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306093、2330673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