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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阴工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 日期:2013-05-17 浏览
        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淮阴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hyit.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附件1);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职称或海归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至5月31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可直接登录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yit.edu.cn)“简历投递”系统报名。
(2)邮寄材料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请在工作日期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名。
邮寄材料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人事处311室
邮编:223003联系电话:0517-83591175
请在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邮寄材料报名的人员(以收到邮件邮戳日期为准),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淮阴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提供(各级)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各类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前对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与我校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我校人事处负责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6月3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博士研究生条件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学校在人事处网站公布,并可全部参加考核。各类岗位的招聘和考核方式如下:
1、博士研究生条件的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15)考核由试讲、面试组成。
试讲按照淮阴工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成绩以百分制计。试讲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由学校组织的专家根据自行制定的办法组织考评,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2、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6-19)考核由笔试、试讲组成。
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笔试成绩占总分50%。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内,确定参加试讲人员。进入试讲的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其他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可凭身份证号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试讲按照淮阴工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成绩以百分制计。试讲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3、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21)考核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组成。
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笔试成绩占总分50%。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内,确定参加试讲、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进入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其他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可凭身份证号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的专家根据自行制定的办法组织考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分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试讲按照淮阴工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成绩以百分制计。试讲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4、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岗位代码22-26)考核由笔试、面试组成。
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笔试成绩占总分50%。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其他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可凭身份证号在淮阴工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查询。
面试由学校组织的专家根据自行制定的办法组织考评,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分50%。面试成绩由考核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5.考生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
(1)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15)总成绩=试讲50%+面试50%;
(2)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6-19)总成绩=笔试50%+试讲50%;
(3)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21)总成绩=笔试50%+专业技能测试25%+试讲25%;
(4)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岗位代码22-26)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笔试、试讲和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考核)的总分的50%。
6.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在各类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将一次性递补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淮阴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3591175或(0517)83591020
联系人:崔明
六、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工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联系人:何敬业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