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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2013年度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 日期:2013-06-06 浏览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jmi.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1]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6月21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319办公室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附电子版);报名表,请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A4纸打印,并认真 填写;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岗位代码为01、08不设开考比例;岗位代码为02、03、04、05、06、07、 12紧缺人才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告;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为:①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代码为01、08只进行面试、试讲,其他专任教师岗位均需进行笔试、面试、试讲;②应聘会计岗位需进行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③应聘辅导员岗位需进行笔试、面试、适岗评价。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29 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地址: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319办公室、领取时间:2013年6月28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号码查询。 
  (二)面试:面试前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岗位代码为01、08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岗位代码为02、 03、04、05、06、07、12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三)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适岗评价,具体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岗位代码为01、08面试、试讲成绩各占5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试讲、专 业技能测试、适岗评价成
绩占40%计入个人总分;拟聘用人员的合格分数为60分。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 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 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政审考核,并根据政审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后,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176916 
  联系人:潘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6176964 
  联系人:沈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