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计划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隶属于湖南省国防科工局主管的独立设置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航空制造工程系、航空维修工程系、航空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旅游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基础部、体育部、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面向国防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开设有30个专业。学院座落在国际旅游名城张家界市市中心。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示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防科工局的监督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日至6月28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湖南省张家界市解放路38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本人的自荐材料、成绩单(需有毕业学校教务处的审核盖章)、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校组织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详细个人简历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相关证书和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查)以邮件附件形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投递到招聘邮箱55240254@qq.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如:湖南大学+自动控制+张三+专任教师。
(三)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教师岗位: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试教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
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材料分析和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本科及硕士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博士毕业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44-8255129(唐老师)
传真机号码:0744-8250300
报名邮箱:55240254@qq.com
学院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解放路38号(邮编427000)
学校监督电话:0744-82549978257357
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监督电话:0731-8466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