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南宁)2013年公开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学院是一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座落在绿树葱茏、风光旖旎的南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学校现有明秀、长岗、五合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688.7亩,设有17个教学院、4个公共教学机构、43个科学研究机构和1所附属实验学校,合作举办1所独立学院。
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2000多人,硕士研究生1000多人,留学生500多人,开设有60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级精品专业1个、自治区级重点专业1个、广西高校优质专业9个;拥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
现有在职教职工1200多人,专任教师79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44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140多人、硕士学位430多人。学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八桂学者”2人,八桂名师2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2人,广西优秀专家3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7人,广西青年科技奖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中国科协西部开发突出贡献奖1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5人,广西高校教学名师5人。广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5个、自治区教师教育学科教学团队4个。
学校经过近60年的努力建设,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一批成果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广西科技进步奖等重大奖项。学校现有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建设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1个,广西科技创新金源单位1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5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4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学校深入实施“质量工程”,现有广西高校重点教学实验中心5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建设中心2个;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立项2个;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课程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4门,其中广西教师教育精品课程14门。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四)具体岗位要求: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应具备高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并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全国统招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外语一般要求通过国家六级以上考试;计算机一般要求通过国家二级以上考试,要能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
2.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须为中共党员,热爱大学生辅导员工作,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兼职辅导员等工作。201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具备高等院校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同等条件下,获市(厅)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辅导员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6月21日。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的人员,可下载《广西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填写(所填内容要求必须真实);另需向人事处提交相关自荐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论文著作、社会兼职、家庭情况等)以及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和获市(厅)级以上奖励的证书复印件等,海外留学人员要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自收到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之日起,对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后转各具体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在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复审后遴选出考试、考核人选。
(三)考试考核时间安排
考试、考核时的具体时间待上级批准后另行确定,届时将在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公布。
(四)考试与考核办法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具有硕士学位的应聘者一般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过多,视工作需要可增加笔试环节。获博士学位、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人员及副高级以上职称者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按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确需在当年补缺的,须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能开考。学校根据人才引进类别的不同,成立面试考评组,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如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和排名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由人事处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有获博士学位、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人员及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应聘该岗位,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也作为拟聘用人选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和通过面试进入考核的人选一并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由人事处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向学校提交书面考察材料,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一)人事处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研究。
(二)学校对拟聘人员考核结果及用人单位意见、考察情况进行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公示与聘用
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核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人事处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师范学院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事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出商调函,按人事管理权限上报相关部门,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六、待遇
受聘人员在聘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达到我校人才引进要求和条件的高层次拔尖人才,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组,主要职责是监督考试、考核及聘用的全过程,并向社会公开设立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3908523),认真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包括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加强管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联系人:赵老师江老师
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530001
电话、传真:0771-3908854
Email:rensc@gx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