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学院2013年学生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我院2013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学院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以及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安心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
3、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4、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至35周岁(1995年6月1日至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安顺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及要求》(附件一)。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填写《安顺学院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二)3份,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26日上午9:00至下午6:00
(3)报名地点:安顺学院人事处
2、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5)在职人员,须持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原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相关学习、工作或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材料。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应真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报名费:90元。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后下发准考证。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安顺学院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学院人事处统筹,学生工作部及相关用人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不指定复习资料。
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50%)、教师综合素质相关知识(50%)。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待通知。
发放地点:安顺学院人事处。
笔试日期:见准考证。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安顺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达1:3的,笔试成绩须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计算方式为:本批次实际招聘开考岗位数X进入面试比例倍数<1:3>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考试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和达面试考场当日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为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安顺学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面、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学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应聘人员作为学生专职辅导员所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待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通知。
面试成绩在安顺学院网站上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安顺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顺延递补。
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及《关于修订<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10〕18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有传染病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放弃考查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岗位空缺不作顺延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7、其他经学院党委或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公示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顺学院网站上公布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由安顺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违纪行为,将对有关违纪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对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3、其他违反《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情形的。
六、信息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都在安顺学院网站(http://www.asu.edu.cn/)上发布,因考生未阅网站发布的招聘有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考生本人负责。
安顺学院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开发区学院路25号
电子邮箱:asxyrsc@163.com
联系部门:安顺学院人事处邮编:561000
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853-2218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