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2013年6月辅导员公开招聘启事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是首批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学院从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现有在校本科生8500余人。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人事代理),其中含艺术指导老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业成绩优良;
3.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热爱辅导员工作,具有胜任本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适应能力强;
6.专业:音乐、舞蹈、艺术、历史、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其中艺术指导老师要求声乐、舞蹈类相关专业。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需填写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请务必按要求投递),并提供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杭州商学院学工部电子邮箱hzsxyz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辅导员”字样)。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0日。
2.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接面试通知后需携带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到面试现场确认并参加招聘面试。
3.招聘面试内容及形式
招聘面试时间初定在2013年8月中下旬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文字能力和对相关工作的基本知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组织,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
4.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人选经审定后,将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结束后,由学院通知办理政审和体检手续。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拟聘人员聘用后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津贴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标准发放,学院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四、工作地点:桐庐新校区建成后,到新校区工作。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工部
邮政编码:310032
联系人:陈老师、吴老师(0571-28008552)
电子邮箱:hzsxyz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