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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 日期:2013-06-28 浏览
学校概况
       内蒙古民族大学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院校,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被誉为科尔沁草原明珠的通辽市,始建于1958年, 2000年6月由原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内蒙古蒙医学院、哲里木畜牧学院三所本科院校合并组建,是一所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民族大学。
目前,学校占地3549亩,校舍建筑面积41.87万平方米(含在建5万多)。设有政法与历史学院等27个教学单位和7个教辅、附属单位。现有教职工1723人,专任教师1064人,其中正副教授52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795人(博士16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4.7%。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0507人、硕士研究生764人、留学生330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15510人。现有本科专业65个,职业技术教育专业7个。现有国家特殊需求人才项目——蒙药学博士点1个,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了6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领域。现有6个版本的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其中社会科学汉文版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新建图书馆是全区高校中规模最大的综合型图书馆,图书购置达到国家生均每年4册标准,包括电子阅览室在内的各类设施全部免费向师生提供服务。五十多年来,学校累计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5万多人。
近 年来,学校尊重并充分肯定教师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方面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创优事业发展环境,加强内涵建设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学校实施了“柔性引进人才计划”,外聘了一批具有深厚学术造诣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实行目标化合同制管理,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实施了 “科尔沁学者计划”,为校内各类人才的脱颖而出搭建了舒适自信的工作平台;实施了“教学示范课教师评选计划”,给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的教师更高的荣誉和奖励,引导和激励全校的教师将精力和智慧集中于教学,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科研平台引入了现代化管理模式,强化了科研团队和 平台经费管理,激发了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实施了“项目研究所制度”,坚持个人申报、专家论证和学校审核,实行目标化合同制管理,为广大教师提供了自由发展的科研平台。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0年12项,2011年19项,2012年达到33项;科研经费总量2010年2000万元,2011年4000万元,2012年达到6000万元。
2012年 初,学校申报的国家特殊需求人才项目——蒙药学博士点获得批准,实现了民大博士教育零的突破,实现了自治区医药领域博士教育零的突破,是学校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标志着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博士单位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校还与通辽市签署了“校地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并与各 旗县签署了“校地合作协议”,开启了校地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合作的新时期。目前,全校广大教师人心思进、人心思干氛围更加浓厚,各项工作持续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十二五”期间,学校的发展目标:整体办学水平跨入全国民族院校和全区高校先进行列,部分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地方特点、民族特色和学科优势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学科建设与新增专业所需教师的力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现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53名,我校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4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学历、专业要求等见附件。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2)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在我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基层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 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居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面向中小企业 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正式退役的(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
③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区外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高等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④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区内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高等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第(1)条和第(2)条中②、③、④所提户籍条件的获得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前。
6、 应聘者年龄:博士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26日后出生)、硕士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6日后出生)、本科27周岁以下(1985年6月26日后出生)。
7、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各学科同类专业有博士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列入正式编制)人员;
3、2014届及以后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与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1报名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负责,采取E-mail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报名时要准确、详细注明拟报岗位与专业等信息,并填报《内蒙古民族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个人信息情况表》(见附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在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将简历及个人信息情况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通过E-mail方式报名时,附件大小控制在3M以内。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3 年6月26日9时至2013年7月2日17时,未按照要求在7月2日17时前发送简历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点:内蒙古民族大学办公楼306房间
   联系电话:0475-8313282
   E-mailrsc1111@163.com
3、学校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专业及岗位要求,汇总与审核应聘者简历后,负责通知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前来参加测评。每个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4方可开展招聘。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3日-7月4
 考时间:2013年7月5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应聘人员需要参加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博士学位应聘人员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直接进行专业测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外语”二个科目组成,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各占公共科目笔试的50%,不指定参考书目。
  应聘合同制人员笔试内容为“外语”、“计算机能力测试” 二个科目组成,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各占公共科目笔试的50%,不指定参考书目。
2)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蒙古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必须用汉语。
3)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外语×50%)+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同时按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专业测试(面试)范围初步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测试(面试)。参加笔试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为1:1及以下比例的,以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有效成绩(不含加分)的平均值作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面试。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民族大学网站上公布。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试讲和提问)为主,着重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教学科研工作能力。
2)学校设立考核组,由人事处、纪委、教务处、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专家组成,人数一般为7人左右,当场打分,当场公布分数。
3)对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本招聘单位所有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的方具备体检和考察资格。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40%+专业测试总成绩×60%。
4、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公开招聘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将专业测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民族大学网站上一并公布。
5、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察将超出招聘计划数的,由学校组织进行加试。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除方案中有特殊规定外,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在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成立2人 以上的考察组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确定。对考察不合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 室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2、对拟聘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
监督电话: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0471-6944911
内蒙古民族大学纪委  
0475-8313138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从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聘用
1、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2013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招聘单位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自治区人事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之后,按管理权限分别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进人计划卡,再办理列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
5、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2、本次公开招聘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测试,应当接受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厅、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