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聘信息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山西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高职院校。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有关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我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信息予以公布,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守信。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
5.全日制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6.招聘录用的人员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专业满足招聘录用计划的要求;招聘录用管理岗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及辅导员岗位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
7.能够办理派遣手续。
8.博士不纳入公开招聘的范围,由我院考核考察,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二、报名方法
1.应聘者统一到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按照一人一岗的原则,选择应聘岗位。岗位一经选择不能再做变更。
2.报名时需填写我院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该登记表可从我院校园网(www.sxqgzy.cn)上下载)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提交个人自荐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成绩表、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以及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
3.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13年7月15日。每个应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用人指标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如低于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招聘录用程序
招聘录用程序根据《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规定,按照发布信息、受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公示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专业基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2)笔试成绩共计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统一教材。
(3)按照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待遇的应聘人员,由省教育厅通知我院后执行。
(4)笔试时间及笔试人员名单在报名截止日后到我院人事处咨询或登陆我院校园网(www.sxqgzy.cn)查看。
2.面试
(1)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对于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以上者学院不确定为面试人选。
(2)参加面试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不能提交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替补),按3:1的比例确定。如低于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于个别紧缺专业和特殊岗位,比例不达3:1的,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后可进行面试。
(3)教师岗位(含辅导员岗位)面试内容主要是试讲和答辩,由学院指定试讲课程名称,内容在指定课程中自选,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由评委针对应聘者的讲课内容、专业水平、言谈举止、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综合素质以及岗位要求有关内容提问答辩,答辩时间10分钟。
(4)管理岗位面试内容主要是自我介绍及答辩,共计20分钟。
(5)面试成绩共计100分,如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无论笔试成绩高低,不予录用。
(6)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笔试结束后到我院人事处咨询或登陆我院校园网查看。
3.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并以电话或网上公示的形式通知本人。
(2)对于面试比例不达3:1的岗位,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
(3)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五、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解决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马道坡街57号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9路汽车到轻工学校站下车
电话:0351-4670002
联系人:樊杰姚水清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