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专2013年7月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聘用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30名,管理岗位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人员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1年度以来招录(以招考年度计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2013年7月2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遵义市汇川区凤凰北路106号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汇川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852-89201528928311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遵义医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应聘人员先在《招聘简章》附件上下载并填写完善和打印《遵义医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减或取消,取消的职位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网址:www.zunyiyizhuan.com)公布。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教材公共基础知识》、《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教材综合基础知识》及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2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公布。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计入开考比例,但其各项成绩为“0”分计算。
(二)面试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网址:www.zunyiyizhuan.com)。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达到开考比例,但实际参考人数不足3:1进入面试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高于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的平均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公布。
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试讲、综合素质考核;
管理岗位面试:应聘岗位相关知识及综合素质考核;
实验岗位面试:试讲、综合素质考核和技能考核。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相关岗位的面试平均分以上,才能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公示。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公示。
面试工作在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下设的考试组、纪检组,会同有关专家组织实施。
命题及制卷工作,由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命题制卷,由纪检组确定专人负责监督管理。试题的制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关于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并对参与试题命题和制卷工作的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六)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八)未按规定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九)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十)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个人弃权等原因产生的聘用空额,不予递补。
十、纪律监督
学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欢迎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保证考试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违反聘用纪律和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2-8935019(校纪委)
085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www.zyrs.gov.cn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www.zunyiyizhuan.com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3年7月8日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专业 |
学历 |
招聘人数 |
基础护理学教师 |
专业技术 |
护理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2 |
临床护理学教师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2 |
临床医学教师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2 |
法医学教师 |
专业技术 |
法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1 |
公共卫生管理专业教师 |
专业技术 |
公共卫生管理、医学营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3 |
康复医学教师 |
专业技术 |
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1 |
生理学教师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1 |
解剖学教师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1 |
医学影像教师 |
专业技术 |
放射医学、医学影像、临床医学、电子技术、物理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2 |
医学检验教师 |
专业技术 |
医学检验、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2 |
英语教师 |
专业技术 |
英语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1 |
计算机教师 |
专业技术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1 |
辅导员 |
专业技术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3 |
会计 |
专业技术 |
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2 |
管理人员 |
管理岗位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7 |
外科实验员 |
专业技术 |
临床医学类 |
大专及以上 |
1 |
计算机实验员 |
专业技术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1 |
药学实验员 |
专业技术 |
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1 |
生理实验员 |
专业技术 |
医学类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1 |
中医实验员 |
专业技术 |
中医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1 |
检验实验员 |
专业技术 |
检验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1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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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