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淳安县委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推进人才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县委[2012]62号)和《关于公布淳安县2012—2014年人才引进紧缺专业目录的通知》(淳人社[2013]34号)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千岛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配置状况,现就引进紧缺专业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职位及条件:
见:岗位表
二、引进方式
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7月15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6∶00);地点:淳安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一)
2.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引进条件的对象按要求现场填写好《淳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相关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各类荣誉证书、相关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条件的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60元。报名资格审核由县教育局负责。
(二)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用说课和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检的标准、程序、方法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办师〔2010〕3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考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不予引进。
(五)公示: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和淳安人才网、淳安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遇同时被县教育局和本县其它事业单位聘用的情况,应优先服从教育局的聘用。
批准拟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签订聘用合同。签约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学校上班,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整个引进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4812695
有关引进的详细信息可查阅“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www.qdh.gov.cn)、淳安人才网(www.qdhrc.com)和淳安教育信息网(www.qdhed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