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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小学见习教师受训2年后可申请教育硕士
作者:admin 来源:上海教育新闻网 日期:2013-07-11 浏览

  近日,从市教委传来消息,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公布。据悉,见习教师在已经完成4年本科教育的基础上,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进行为期2年的与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通过教育硕士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答辩后,见习教师可向相关高校申请教育硕士学位。

  市教委指出,见习教师需到指定的培训学校(培训基地)接受浸润式培训,在专业学术高地或优秀学科教研团队之中实地体验先进的教研文化和学术环境氛围,领略教师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教育艺术。在浸润式培训过程中,缩短职初教师成长周期。在培训学校(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的时间应占一年规范化培训的50%以上。

  科学合理制定教师招聘计划数,落实新教师招聘工作。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见习教师因培训而造成的岗位空缺。正确处理见习教师培训与教学工作的关系,聘任学校应合理安排见习教师的工作量,以保障见习教师的培训时间。

  另外,优化培训内容和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手册,研究培训四大方面18个要点的具体落实指标,针对培训总学时和培训学校(培训基地)、聘任学校的培训学时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培训课时安排计划,建设一批成熟的区级和校级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形成科学有效的培训体系。

  据了解,各区县教育局需拓宽培训渠道,充分利用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采取区县教师进修院校集中培训、培训学校(基地学校)浸润式培训、聘任学校跟岗培训等方式,鼓励区县采取“脱产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制度,妥善处理培训学校(培训基地)与聘任学校的工学矛盾。

  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见习教师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教师进修院校、培训学校(培训基地)和聘任学校共同对见习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见习教师首次注册的依据。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在遴选指导教师时必须关注其本人的专业境界、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推荐具有一定带教经验的优秀教师担任见习教师的指导教师。培训学校(培训基地)应将指导教师带教工作计入本人工作量。凭区县教育局出具的带教证明,指导教师的带教经历统一认定为市级培训学分。规范指导教师的带教薪酬,促进指导教师可持续发展。

  据悉,市教委将负责定期组织专家指导团赴区县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经验。足额保障规范化培训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