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201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创建于1979年,位于桂林市相人山路2号,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自治区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首批职业指导教学训练实训基地、广西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开设有中西烹调、中西糕点制作、旅游服务与管理、电脑与财会、导游服务与管理、幼儿教育、中华茶艺等15个专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工作,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的岗位数合计22个,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具体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5、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报名方式
(一)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是: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1日至2013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法: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或将应聘材料以挂号信方式快递寄至学校办公室(邮编:541002,注明为公开招聘),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应聘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201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以及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工作经历证明1份;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近期1寸证件照3张(1张贴于报名表相片栏、2张贴于报名表右下方备用)。
注:报名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提交,原件审核后退回。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本人所交材料不齐或因表格填写错漏,造成报名信息与现场确认不相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凡谎报个人信息或使用伪造证件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4、报考费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报名费10元,笔试考试费50元。应聘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学校财务室缴费或通过银行以电汇形式缴费(请在电汇单“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填写应聘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便及时对账确认),账户名称:广西桂林商贸旅游技工学校,账号:2103212109264000181,开户行:工商银行桂林平山支行。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广西供销合作联社网站(网址:http://www.gxcoop.gov.cn)和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报名地点:桂林市相人山路2号,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3604957联系人:李老师、陶老师
四、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进行,均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5个工作日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2、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主管部门网站、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
4、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5、对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程序;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人员或获博士学位、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二)面试
1、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采用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面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面试人数比例的岗位,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决定是否组织面试。
3、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结构性面试分值4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时间为15分钟;试讲分值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教学能力,包括教材分析、教案编写、教法运用、教学技巧、专业知识及专业实际操作能力展示,时间为25分钟。
4、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5、面试的顺序在考前通过抽签确定。
6、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名认可。并于当天在主管部门网站、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7、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核
1、根据面试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考核时间、地点在学校校园网上和工作区域公布。
2、考核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1、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3、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确定拟聘人员
1、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学校校园网上和工作区域公布)。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2、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1-5303520(自治区供销联社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