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长、副校长招聘公告
华南理工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是一所经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批准,由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主办,依托华南理工大学创办起来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分设初中部、小学部。学校坐落华南理工大学校园内,校园占地面积23549平方米,建筑面积15109平方米,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学校拥有一流的教学设备、设施和学习生活环境,是老师静心教书、学生安心读书的好地方。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附属实验学校领导4名(其中校长1名,副校长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校长者: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教育事业,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3.具备良好的学习创新意识,具有多元化的国际化视野和本土文化积淀,熟悉教育法规和行业发展动态,有不断学习和根据学校内外环境进行创新的能力。
4.具备突出的行政管理能力,熟悉学校核心业务和运作流程,能通过建立和执行过程控制与绩效管理体系,对学校进行战略管理;能通过建立工作分权机制与监督体系,建立以校长为核心的统一、高效的运作体系。
5.具备优秀的领导沟通能力,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具备公共关系意识,能领导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合作单位、政府机构、新闻传媒之间顺畅的沟通渠道,代表学校参加重要公共关系活动,树立学校良好的公共形象。
应聘副校长者: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教育事业,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3.具备良好的学习创新意识,熟悉教育法规和行业发展动态,有不断学习和根据学校内外环境进行创新的能力。
4.具备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熟悉学校核心业务和运作流程。
5.具备良好的领导沟通能力,较强的执行力,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具备公共关系意识,能协助校长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合作单位、政府机构、新闻传媒之间顺畅的沟通渠道,树立学校良好的公共形象。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10年以上教龄,并具有教师资格证、获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4.应聘校长应有担任中小学校长经历或副校长职务三年以上经历;应聘副校长应有中小学行政管理经历三年以上。
(三)具有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有教育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2.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或奖励。
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华南理工大学人事处网页,下载《华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附属实验学校校长、副校长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资料,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gkzp@scut.edu.cn。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16日至8月31日。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考试。
4.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选报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根据岗位需要,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后,招聘小组可对应聘人员选报岗位进行调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华南理工大学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择优确定考试人员。考试名单将在华南理工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结构化面试、操作能力测评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第一阶段: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资格复核。进入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校级领导聘书(任命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工作履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华南理工大学进行资格复核。
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均可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如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能力、个性特征等)。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操作能力测评。
第二阶段:
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操作能力测评人员名单(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名单)。
操作能力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等综合能力。操作能力测评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
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操作能力测评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选为拟聘人员。
(四)体检
拟聘考察人员在指定时间到华南理工大学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华南理工大学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考察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其他
若应聘人员均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可不确定拟聘人选。
本公告由华南理工大学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华南理工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222.201.132.23:8088/index.htm。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7110250,j2zz@scut.edu.cn(组织部)
020-87110252,gkzp@scut.edu.cn(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7110195,j2jb@scut.edu.cn(纪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