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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研究院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作者:admin 来源:学校 日期:2013-08-01 浏览
       因工作需要,我校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研究院拟公开招聘项目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1.项目制助管岗位:1人。全日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学位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双证(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写作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的应用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
2.项目制助研岗位:1人。全日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学位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双证(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较强的项目研究和项目策划能力,能熟练的应用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较强的管理及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
二、岗位职责
1.项目制助管岗位:主要负责各类培训项目策划、招生及日常教学管理;负责港澳台研究生的招生、教学协调及管理;负责校内外相关部门的联络等工作。
2.项目制助研岗位:主要负责项目策划、设计与拓展工作;协助科研与咨询部主任做好科研管理工作;负责相关科研项目咨询工作及各类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与结项管理;负责各类项目档案收集、整理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研究院对外宣传、科研项目展示等工作。
三、应聘办法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指应届毕业生)、本硕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 leebing@hqu.edu.cn)、邮寄或现场报名(福建厦门集美大道 668号 华侨大学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研究院, 李兵,邮编:361021)。应聘者报名后请电话联系0592-6167700,确认材料是否完备,以免影响报名。
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选后,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通知考试。经考核、公示、体检,报学校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将暂时空缺。
四、报名时间
发布日起至2013年8月9日止。
五、相关待遇
我校对上述新进人员按项目制聘用,月工资标准3500元,同时为受聘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和基本社会保险。具体按照《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B岗)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系2013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材料不全者不予聘用。
3.身体、心理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身体健康检查参照福建省高校教师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92-6167700
中心网址:http://bmm.h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