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公考考生向新华社“中国网事”反映,自己报考了安徽省检察院的一个职位,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第一,却因为“心率过速”体检不合格“出局”。而就在今年,全国各地已有不少公考考生因为“心率过快”“青春痘”“乙肝”等原因,“梦断”公考之路,其中不乏笔试面试成绩第一名者。这让不少人对公考体检的公平性提出质疑,作为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最后环节之一,“体检”能不能守住公平的底线?
“每次体检心率都正常,
为何偏偏就这次不正常?”
小楚(化名)是广东一所高校的会计专业硕士,今年报考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财务岗位。经过笔试面试以总分第一进入体检环节,本以为体检完就可以欢欢喜喜等待入职了,却因为“心率过速”未通过体检。
据小楚讲述,在公务员体检前,他专程去某知名体检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心率为69,显示正常。公务员体检当天,第一次测量不到10秒钟,医生说心率过快,不做记录,让他休息后重检。休息了不到10分钟,他就被叫进去重检。“测试中,医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进行安慰,反而说心跳太快之类,让我更加紧张。”
小楚说,当天下午,他又打电话给录用单位干部处的万主任,提出心率复测请求,万主任不同意复测,说还不知道结果,让他回去等消息。第二天,小楚自己前往公务员体检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心率为70,也显示正常。
8月22日,小楚被告知体检报告显示其心率达到118,为“心率过快”,而第一次“不做记录”的10秒检测被记入了体检报告。小楚说,当初一起去参加体检的有5个考生,除了他还有另外一个考生也因为“心率不正常”被淘汰。
“这个体检结果,我无法接受,因为我每次体检都是正常的,为什么偏偏就这次不正常了?”小楚说,回想起体检当日的诸多细节,小楚愈发对其的公正、公开、公平性产生怀疑。
小楚告诉记者,得知体检结果后,他和另外一名考生多次和用人单位沟通复检,都被拒绝。对于下一步的打算,小楚说即使不能被录用,也要让大家看到体检过程的不合理,通过自己的呼吁让公考更加阳光、透明。
公务员体检
比“军检”还难?
近年来,各地公考体检形形色色的项目、标准及体检过程屡屡遭到质疑。公考考生闯过“千军万马”,挤过“独木桥”,却最终止步于体检这一“关”。
往前追溯,2012年8月,青年女教师李某参加南充主城区教师公开招录考试,总成绩第三名入围体检,在指定的初检、复检医院均查出“梅毒血清试验阳性”。然而她自己先后找了三家三甲医院检查,结果证明为阴性。人事部门根据复检结果对她“不予录用”。
2011年7月,安徽省应届毕业生闫方全参加了安徽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以总成绩第一进入宿州市一县级检察院科员职位的体检环节,却因体检中白细胞计数两次低于参考范围,不幸被刷掉。而让小闫疑惑的是,相隔多天之后的检查中,他却多次被医生告知身体没问题。
如果说以上体检不合格的原因尚值得探讨,而下面这位考生“挨刀”的理由就让人哭笑不得。日前,一篇名为《湘西公务员考试体检坑爹:脸上有痘痘说我长得丑不合格!》的网文描述,举报人“湘西大山人”称,自己参加了湖南省湘西州公安局网络民警考试,并以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但因脸上长痤疮、“长得丑”被淘汰。“我军检都能通过去当了兵,为什么这个体检不能通过,公平、公正到哪里去了?”
众多考生在网络上吐槽公务员体检的遭遇,引发了网上新一轮对于“公考”公正性的质疑。网友“阿拉蕾”说,“长得丑怎么了?又不是选美。公务员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我们老百姓都不嫌弃长得不好看的,对人民好的才是真正需要的。”网友“很靠谱”说,“只要他有公共服务能力,即使是残疾人又如何?”
体检规则
须合情合理
2013年,人社部、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对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政策做了新的调整,对心率、视力、听力和血压等项目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体检,而不是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这样的政策变动初衷是为了减少体检中的“人为因素”,但却被指可能大大降低体检的准确性,甚至为“人为因素”操控体检结果留下更大的空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禁止录用公务员只有三种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关于体检要求,相关法条指出,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俊教授认为,痤疮、心率异常等病患,以及携带乙肝病毒都不能成为公务员录取的门槛,而在体检过程中“以貌取人”,更属于典型的就业歧视。“即使是传染病携带者,也有公平就业的权利。”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对于不同行业,体检规则确实不能一刀切,但是制定体检规则要科学化,要合情合理,更要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