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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教师教龄不被认定自杀 评:清退不宜一刀切
作者:admin 来源:京华时报 日期:2013-09-13 浏览

  代课教师程兴贵的自杀,应该引发对“清退”的拷问,促使相关部门在对待代课教师问题上及时纠偏,体现更多的公共关怀。

  近日,云南昭通代课教师程兴贵自杀。此前,58岁的程兴贵一直为自己代课教龄申报四处奔走,不过,在审核教龄时他只找到17.5年的工资表册,相关部门因此不认定其口述的25年教龄。程兴贵老人用生命代价,宣告代课教师人生的悲怆与无奈,令无数人为之唏嘘慨叹。

  对此,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未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还拿出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制度规则,阐述相关审核的步骤环节,来表明无需为程兴贵自杀承担责任。

  冰冷的条文的确可以让相关部门无需担责,但是,现在我们更应该把程兴贵的非正常死亡视为一次对代课教师“清退”的重大拷问,由此来反思对待代课教师的制度良心,来让相关部门得到警示,别再让代课教师在离开讲台时,只留下一个悲怆的身影。

  在中国,代课教师撑起过很多地方的教育天空。特别是在云南这样的边远地区,直到现在,依然在岗的代课教师还多达1万多人。年迈的代课教师程兴贵,最后以自杀的方式结束生命,就是代课教师苦难人生的极致写照。特别是,这样的非正常死亡,就是发生在“清退”代课教师的环境下。诚然,这样的制度,可以从教师法的规定和教育部的要求那里找到依据,但是我们不要忘了,长期苦难的代课人生,已经在这个群体身上植入了待遇、福利、身份等等太多“痛点”。如果在“清退”他们的时候,不能做出合理的补偿,不能体现出更好的人文关怀,一次繁冗的流程设置,一扇难进的门,一张难看的脸,都可能成为压垮他们人生的最后一根稻草。

  国家为了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育人才素质,将一些没有取得教师资质以及一些不具备教育教学能力的人排除在教育岗位之外,制度动机是好的。但是,这种一刀切的“清退”,也体现出了粗暴性,仅仅依据所谓的学历文凭、身份认证,实际上并不是对教师综合能力的最好评估。可以说,在“清退”代课教师过程中,有关部门更应该为这个群体获得正式教师资格提供更多机会,对无法继续胜任这项工作的群体做出合理有效补偿,更重要的是要对他们心灵进行有效的跟踪安抚。

  从这个意义上讲,代课教师程兴贵的自杀,应该引发对“清退”的拷问,促使相关部门在对待代课教师问题上及时纠偏,体现更多的公共关怀,让代课教师在离开讲台后,都能获得一种既体面又有尊严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