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黑龙江公务员考生方虹(化名)向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卫计委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别发出快递,申请信息公开。该申请昨日被发到网上,引发关注。方虹要求公开的信息是针对一项政策的说明:公务员录用体检中T PH A检测阳性,RPR检测阴性,确诊非梅毒患者或梅毒已治愈,是否予以录用。
这个本来清晰的问题正让她感到困惑,在所报考职位中成绩排名第一的她,因为梅毒遭到了用人单位的拒绝。而方虹提供的自检结果却显示,她被确定并非梅毒患者。出现这个局面源自检测方式的不同。
在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中,根据T PH A检测是否呈阳性来判定是否患有梅毒。按照这一标准,意味着以前感染过梅毒并已经治愈,乃至存在假阳性的情况,都将被公务员系统拒之门外。
一些接受南都采访的医生表示,T PH A检测法配合另一种检测方法R PR呈阳性,才能确诊梅毒患者。事实上,在中国目前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操作中,因为前一检测结果即遭淘汰的情况并非个案。
方虹正在等待回复,她希望据此获得一个书面说明,以此在公务员体检体系内证明自己的清白。
考试排名第一 体检遇阻
方虹是在今年上半年参加黑龙江省2013年度公考的,她报考的职位是黑龙江通北林业地区公安局。
考前一个月,方虹开始了白天上班、晚上看书的生活。她告诉南都记者,她的父亲和丈夫都是当地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进入林业部门公务员系统是她的愿望。目前,她就职于通北林业部门下属企业单位。
2008年,她通过自学考试进入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学习,2012年12月毕业获本科学位。
这次公务员考试的结果让她感到满意。在方虹提供的笔试成绩单上,“折合总分”为58.56分,“职位拟排名”第一,7月6日,方虹参加了面试,也顺利通过。
体检是在8月1日进行的。此前两个月,她在一次宫外孕手术中曾检查身体,没问题。方虹提供的检测单显示,梅毒检测呈阴性。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意外,她将如愿以偿。方虹说,但她当天接到复检的电话,她被确认患有梅毒,“肯定是弄错了”。这让一家人陷入了焦虑。
复检是在黑龙江省医院进行的。化验单显示,方虹T PPA检测呈阳性,RPR检测呈阴性。这个结果和初检的黑龙江省林业总医院相同。方虹咨询了医生,医生告诉她,单凭这两项一阴一阳,没法确诊,但她还是接到了拒录通知。复检结束后的第3天,8月5日,方虹被招录机关人事局告知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南都记者在方虹提供的两次化验单上看到,方虹8月1日的初检报告单显示,T P(应指TPH A或TPPA,梅毒螺旋体抗体)为阳性,T RU ST阴性;8月2日的复检报告单显示,T PPA为阳性,RPR为阴性。
南都记者咨询了皮肤性病科的医生。据其介绍,这两张单子所指向的结果是一致的。在梅毒检测中,包括特异性抗体检测和非特异性抗体检测,特异性抗体的检测方法一般采用T PH A、T PPA,非特异性抗体则一般采用RPR、T RU ST等检测方法。临床检测时,特异性抗体和非特异性抗体各取一项检测。
特异性抗体呈阳性表示检测者曾感染过梅毒,只有再检测非特异性抗体阳性才能确认为现症感染。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皮肤性病科主任牟宽厚认为,根据T PH A一项有“+”号拒录不合理。
“TP H A存在加号就不合格”
血检项目梅毒不合格的消息让方虹和其丈夫感到诧异。8月9日,方虹再次来到黑龙江省医院进行自测,测试结果和公考一样,是“T PPA阳性,RPR阴性”,不过,诊断写明了“目前无传染性”。
复检结束后,为谨慎起见,方虹还曾拿着初检、复检和自检的三化验单去了黑龙江省医院的一家分院和黑龙江省皮肤病研究所。两家单位的医生看了方虹的检测单后均称,不需要再检测,“非梅毒患者,不具有传染性、不需要治疗”。方虹告诉南都记者,她随后去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人事局询问不合格的原因,但沟通无果。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她,不管医学上怎么诊断,检测中T PH A存在加号就不合格。
这个规定来自《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上面规定了梅毒检测项目只要求采用T PH A法,医院也只能据此给出意见。一名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人事局副局长提醒她,若有异议,可以去省公务员局考录处申请行政复议。10月11日,她来到考录处咨询行政复议结果。根据方虹的说法,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她,“他们向上面进行了咨询,但即便国家公务员局同意,没有白纸黑字,他们也没有执行依据”。
黑龙江省林业总医院和黑龙江省医院宣传部门的人士,拒绝了南都记者提出的采访请求。
在行政复议无果后,方虹上网搜索发现,她的事情并非个案。其中,因梅毒被拒录的最著名案例是去年贵州的选调生考试。大学毕业生唐海情等人,因同样的原因被拒录。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梅毒,唐海情发帖披露了选调生体检的遭遇,她做了7次体检来证明清白。此事去年经南都报道后,贵州省委组织部回应,将会同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等部门,对考生质疑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及时公布结果。结果后来没有公布,南都记者获悉,后续进展是在私下进行的。
报道刊发后,唐海情再次接受了官方安排的体检,她为此斗争了很长时间。
被拒录者多选择沉默
众所周知,梅毒是一种性病,在传统的道德语境中,这种病被贴上了少女不洁、道德堕落的标签。在公务员、选调生考试的体检中,梅毒成了一种被使用的拒录理由。而考生大多会选择沉默。
在选调生体检结果出来后,梅毒二字让西南山区的女孩唐海情曾陷入恐惧。去年,当她决定在网上披露此事时,梅毒已经让这个普通家庭卷入一场风波。唐海情说,她确定没有性病,但最初不敢告诉母亲,“一跟官方接触就有问题”,她不确定再次体检的结果。这正是她的顾虑。
不过,彼时贵州省委组织部的工作人员告诉她,组织部门只根据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录用,至于其他的体检结果都不会采信。唐海情此前曾向南都记者表示,尽管知道没病,梅毒却已给她留下阴影:她现在进旅店去住,不管什么样的天气,睡觉都必须穿上长衣长裤;开遥控器,她都要用纸包着,然后才按键;上公交车她不敢拉拉环;坐出租车,“我有时真的不敢坐下去”,“我连坐宾馆的床都不敢坐下去。”
方虹则要求记者报道时用化名,以避免让工作单位的人知道。
网上检索的信息显示,多数因梅毒被拒录的理由都跟体检标准有关。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由原国家人事部和卫生部于2005年初发布,2010年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卫生部修订。
行政复议无果后,21日,方虹向国家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T PH A检测呈阳性,确诊非梅毒患者,没有传染性的考生是否应予录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上述三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之内给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