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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师大毕业生实习专业不对口 学生称禁自主实习
作者:admin 来源:东北新闻网 日期:2013-10-30 浏览
 辽师大海华学院有学生实习不对口,学外语当销售,学管理教语文学校称没强制

  96128热线: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大四学生学校指定地方实习,用人单位给学校一部分钱,每届大四都这样。

  “学校指定实习的岗位多数是酒店服务员或者业务员,而我是学外语的,这根本不是我今后的就业方向。”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一名大四学生说。

  学生质疑学校为自己指定好了实习单位,不允许学生自主实习。记者在校方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

  学生:学校不允许自主实习

  陈亮(化名)是海华学院外语系大四的学生,她现在在一服务行业实习,做销售员。昨日,陈亮向记者讲述了实习的苦恼。

  从7月初开始,相继有几批招聘单位来到学校招实习生,她就是在第一批单位招聘中通过面试得到这个实习机会。

  陈亮说,按照学校要求,大四学生必须实习期满6个月才能获得6个学分,最终才能顺利毕业。实习期是从7月15日至明年1月5日。“学校要求6个月的实习时间,一天都不能少,如果中间耽误一天就要向后顺延一天,直到6个月期满。”

  在陈亮看来,不合理的是,学校要求学生实习只能在学校指定的这些单位中选择,不允许自主实习,“如果不在学校指定的那些单位实习就不给毕业证。”

  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符

  陈亮说,学校指定的实习单位中多数是酒店服务员、服务行业的销售员。陈亮读的是外语系,她理想的实习单位是教育机构,“但学校指定的单位中教育机构是极少数,招人少,要求高,想要过去很难。”

  最近,陈亮父母帮她争取到一家教育机构实习的机会,陈亮却因学校的规定不能去。陈亮对此很无奈,她说:“我们听说,学校每月从这些实习单位拿走每名学生400元的抽成。”

  与陈亮有同样困惑的孙彤(化名)是管理系大四学生,实习的岗位却是语文老师,与所学专业毫不相干,“学校提供的岗位范围非常小,想找到专业对口的单位去实习很难。”

  此事记者还从该校另外两名大四同学处得到佐证,表示学校不允许学生自主实习。

  校方:学生可自寻实习岗位

  昨日15时许,记者前往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该校就业指导中心马主任说,学生反映的情况与事实反差稍大。

  马主任表示,国家要求所有院校要有六个月到一年的社会实践。一部分学生由学校提供实习岗位,另一部分学生家长有能力找到实习岗位,这种情况可以本人申请在家长监护下选择自主实习。

  马主任告诉记者,目前学生在省内实习有100多人,省外有近200人,自主实习有近200人,另外没有参加实习的学生是准备考研的。

  其介绍,学校去年第一次开展实习,学生反响不错。每年学校给学生提供200个实习岗位,学校也进行了公布。

  马主任向记者提供了学校联系的实习企业,其中包括沈阳市图书馆、北京故宫博物院、银行、物业公司、酒店等实习单位。

  记者了解到,该校目前有包括法学、新闻、会计、英语、旅游管理、图书馆、计算机、广告、艺术设计等10个专业,学生所学专业是否能够全部涵盖到实习单位?马主任表示确实做不到。

  对于学校收取每名学生400元的质疑,马主任表示,学校可以为记者提供几个企业,前往询问,“国家不允许学校乱收费,没有收过这400元钱。企业的钱也不经过学校,直接打到学生的工资卡里。”

  马主任称,学校没有强制学生,学生参加学校提供的实习岗位都是自愿的,都是学生自己主动去的。目前学校对于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都要有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字。

  马主任说,现在实习已经纳入学分,6个月6学分,这是学校按照教学与课时推算出来的,纳入到教学计划中。实习是一个考察课,修不满学分不会发毕业证。学生理解存在问题,没有向家长说明实习与学分的关系。

  马主任表示,实习期间企业每月为学生的表现打分,半年实习期后送交学校,学校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评定,学生工作是否符合实习期间的学分。

  按照学生的说法,学校与学生签订了实习合同。昨日记者提出希望学校出示这份实习合同,马主任以保管人员不在为由拒绝,同时也无法出示实习前向学生公示的用工企业名录。

  对于将实习成绩纳入学分与教学计划是否有相应的规定,马主任表示,这一措施是学校自己订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