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站

您现在的位置:高校招聘网 > 新闻资讯 > 特别推荐 > 内容

上海公务员招考向残疾人推16职位
作者:admin 来源:解放日报 日期:2013-12-18 浏览

  12月16日从《上海市2014年度公务员招考简章》中注意到,本次招考面向残疾人推出了包括市委办公厅综合管理岗位在内的16个职位。据市残联介绍,这是本市落实《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一项最新举措。

  根据残保法本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促进残疾人就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按照在职职工人数百分之一点六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符合其招收、招聘条件的残疾人,应当录用。此次上海市公务员招录规定已明确,持有上海市残联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截至2013年12月18日前核发),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据介绍,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报考均严格按照公务员报考程序,根据定向招录的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无需笔试缴费,直接参加特殊职位的定向招考。有别于一般公务员招录笔试,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招考的笔试仅安排公共科目考试,不设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则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需求,采用适合残疾人的方式自主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总工会、市文联、市文化执法总队都拿出了相关岗位,适宜部分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一些岗位也相应提出了专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