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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浩:健全用人机制 树好用人导向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日期:2014-02-19 浏览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制度保证。用好制度选拔好干部,关键在于抓好制度的落实,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从今天起,本版开设“用好制度选好干部”栏目,针对如何以《条例》为抓手,运用好的制度,推动解决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高选人用人水平进行探讨。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调,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把握好这一要求,必须在选人用人上,进一步把着力点聚焦到健全机制、树好导向上来。

  导向问题,事关重大。事业兴衰,唯在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用人导向是一面旗帜,用什么样的标准选人,选什么样的人,关乎民心向背,影响社会风气,关系事业成败。古人所谓“用不才之士,才臣不来;赏无功之人,功臣不劝。”用人导向作为一种核心导向,其实际功能作用已经从教育引导干部辐射到引领全社会,因而具有普遍性意义,这就需要把用人导向问题摆到空前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到“20字”好干部的具体要求,用人标准的与时俱进,在让用人导向更加鲜明和实在起来的同时,也对全社会对用人导向的关注和期盼作出了积极回应。

  树好导向,健全机制是关键。健全选人用人科学机制,既是一个老课题,又是一个新命题。领会其中的新意,就要突破这些年来对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简单化、机械化理解,在全面、辩证、准确上下功夫。特别是不能脱离国情、党情,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视而不见。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是健全选人用人机制的主旋律,要切实防止和纠正妨碍党组织作用正确发挥的偏向,始终围绕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来进行,着力解决好唯分、唯票、唯GDP、唯年龄等问题。要把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作为重要突破口,打破多年来干部工作面对的现实纠结和瓶颈制约,充分释放体制机制改革的活力,走出一条公平与效率兼顾的选人用人新路子来。

  健全选人用人机制,还要在繁与简的对立统一上做好文章。要充分把握人的评价的综合性、复杂性,在借用数学测量和工程管理方法提高选人用人精准度的探索中,抛开量化、精细化、程序化过程中繁琐而见物不见人的一面,把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作为新的目标追求,使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在依靠“人”选人和依靠制度选人方面取得高度统一,努力实现用人科学、民主与艺术的完美结合。

  导向来自于实践,实践是最生动的导向。用人导向不但是抽象的,更是具体的。树好用人导向,不仅仅在于要求什么提倡什么,更在于用什么样的人、不用什么样的人。发生在身边、感知在内心的具体实例,哪怕只是个案,也是一种风向标,往往具有意想不到的引领和牵动能量。健全选人用人科学机制,就要把能否释放正能量作为衡量标准,注重堵住制度上的疏漏,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真正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用遏制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成果不断提高实践说服力。

  树好导向,离不开上上下下的共同努力。树导向与建机制相辅相成、紧密联系,是用人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体。要始终把健全机制放在树好导向这个目标下来思考和谋划,使机制建设的着眼点和立足点更高更远。在健全机制、树好导向的流水线上,各级用人主体都承担着其中不可忽略的一道工序,都有一份责任和义务,只能做加法,不能做减法。只有建立在严密有序的能量和责任层层自觉叠加上,选人用人的导向效应才能得到持久稳定地发挥,才能真正在广大干部内心深处树起这根标杆,并对全社会形成更大的示范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