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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报考公务员
作者:admin 来源:华商晨报 日期:2014-03-11 浏览

  我省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招录明起报名,招考人员就报考问题答疑

  如果你想报考公务员的话,请注意了!

  记者从辽宁省公务员局了解到,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招录从3月12日8:00开始报名,18日24:00结束。

  报考者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对于考生关心的报考方面问题,辽宁省公务员局予以解答。

  报名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报考者必须阅读并同意《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

  报考者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照片审核通过后,信息不能更改。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地级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不再单独设置省直考区,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区。辽宁生源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省公务员的,也需在全省自主选择考区。

  通过照片审核的报考者需要缴纳报名费用。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到各市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未缴纳报名费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招录机关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信息审核通过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通过招录机关照片审核的报考者,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问: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能否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答:在读的普通高等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虽然已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但由于其身份仍为学生,因此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问: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问:2012、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国家统一招生的2012、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能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问: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问:招考职位对计算机、外语等级以及职称、执业资格等有明确要求的,应当何时取得相关证书?

  答:招考职位对计算机、外语等级以及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有明确要求的,其相关证书应于2014年3月12日之前取得。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但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尚未下发的,可以凭发证机关证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