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着力改善农村教师待遇促进城乡师资均衡发展
为深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促进师资优质均衡发展,扬中市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和《扬中市中小学拔尖人才管理办法》等文件,从政策上明确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向农村教师倾斜,促进城乡师资均衡发展。
到农村乡镇中小学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正定级并上浮一档薪级工资标准,扬中市骨干教师评比向农村教师倾斜,设立优秀教师奖励基金,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拔尖人才岗位津贴比城区学校同类人员的岗位津贴高一倍。对农村教师上下班交通,根据不同的交通方式(小车、包车、拼车、公交车等),由各校负责解决交通补贴问题,年终教育局对学校适当予以一次性补助。
建立利益公平机制和补偿机制,大幅度提高农村骨干教师待遇。新坝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出台《助学兴教实施意见》和《关于助推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设立骨干教师“支教农村津贴”、“住房交通津贴”、“长期扎根农村教育补贴”,每新增一名拔尖人才,奖励学校3000-10000元奖金,并设立“名师津贴”,每月向拔尖人才发放200-800元不等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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