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达到727万人,创历史新高。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文,要求促进公平就业,其中,“国企应公开招聘应届生,公示拟聘人员”备受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桂桢表示,人社部正制定具体措施,拟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信息发布的范围、公布渠道,以及招聘工作的流程等内容,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5月18日《北京青年报》)
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几乎每年国务院都会根据当年经济态势,做出宏观指导。“国企应公开招聘应届生、公示拟聘人员”看上去很新,其实去年就已经着手。2013年的就业指导中,已经提出“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
任何牵涉公平、正义的重大改革举动,都是未雨绸缪的。萝卜招聘、“爹影重重”、饱受诟病的国企招聘也是如此。其实,已有地方积极在探索,比如山西在去年建立国企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覆盖在晋全部国企;而山东省在今年4月份,走得更远一些:不仅要求国企招聘信息公开,而且程序更为详尽,还增添了“回避制度”等亮点。
其实,建立国企招聘信息公开制度并无很高的技术含量,只关乎改革决心与改革路上是否有巨大的利益阻挠。人社部此时表态制定具体措施,说明两点:第一,推行国企公开招聘制度,拟定细则,从毕业生方面打开突破口,在大环境上是可行的;第二,规范国企招聘,确保公平,是切中时下病灶之举,响应的是民生呼吁。
那么,国企招聘细则既然已经在“胎动期”,就应该着眼于这部细则该如何制定、如何规避将来施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漏洞。总的来说,国企招聘细则,应该以公平为底色,辅助以各种细化的程序要求与严厉的问责措施。
就目前来看,国企招聘,因其国企身份,必然牵涉权力。人们对国企招聘最大的不满,便是权力从中作梗,或者权力寻租与权力互惠。其实,国企招聘和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招聘,三者的弊病在本质上,并无两样。不过,如何监管国企招聘,则比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难度更大一些。毕竟,国企是一个经济部门,拥有更大自主权,也不会用同一张考卷等。
因此,国企招聘毕业生不仅应该拟定招聘细则,还在有效监管、如何约束权力上拟定细则作为配套。否则,国企招聘细则出台,监管却没有及时跟上,届时只不过将国企的“萝卜招聘”从明处转到了地下而已。此外,是否应该进一步扩大细则规范的人员范围,不限定在应届生内,在程序上让国企招聘所有人员都有法可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