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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可享哪些利好政策
作者:admin 来源:延边新闻网 日期:2014-06-04 浏览

  ●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

  ●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早期企业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创业投资企业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求职补贴,要在离校前全部发放到位,求职补贴标准较低的要适当调高标准。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对象范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