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学高级教师比例将提高 新标准7月执行
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比例多少?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是否能提高?近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南省人社厅获悉,海南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7月1日起执行。根据规定,小学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提高到5%~8%,鼓励和引导城镇中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到农村、薄弱的学校任教。
据悉,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方面,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小学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幼儿园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
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岗位。在国家出台统一的规定之前,正高级教师岗位暂按评审通过的实有人数设置,实行聘期管理,人在岗在,人岗合一。中小学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暂不设置正高级岗位。
小学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提高到5%~8%,在岗位设置管理中应重点向农村、偏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鼓励和引导城镇中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到农村、薄弱的学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