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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征兵工作8月1日启动 全面实行网上报名
作者:admin 来源:浙江新闻网 日期:2014-07-09 浏览

  浙江省2014年征兵工作会议在省军区召开。会上,浙江省征兵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今年征兵政策变化。征兵工作从8月1日全面展开,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今年起,网上征兵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龄青年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

  征集对象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的男青年,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条件:

  1、身高。降低了2厘米:男兵调整为160厘米以上,女兵为158厘米以上。

  2、体重。超过标准体重上限各放宽了5%,即男兵不超过标准体重30%,女兵不超过标准体重20%。

  3、视力。降低了视力标准,各类学历应征对象统一为裸眼视力右眼4.6、左眼4.5;裸眼视力达不到4.8的,要求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

  4、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后裸露部位文身长径由原来不超过2厘米调整为不超过3厘米,并明确其他部位不超过10厘米。带有文身的体检合格人员,由政治考核组鉴定其文身图案是否符合政治考核规定。

  5、实验室检查。主要增加了肾功能(血清肌酐、血清尿素)、吸食毒品K粉检测检验项目,同时对一些容易引起征接双方有争议的项目进行了定性、明确了标准。

  6、心理检测。由辅助检查项目调整为标准体检项目,并更改名称为“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7、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本人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8、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9、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4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主要变化:适龄青年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