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4岁的肖三,还做着一个叫“文艺青年”的梦。他住青年旅社,当“背包客”,他迷恋摄影,从重庆到丽江、大理,再回到重庆,将自己拍摄的照片制成明信片卖。
然而,在这些“文艺”背后,他离婚后21年没有见亲生儿子一面,没给过一分钱;挣的钱不够花,他就找母亲要,71岁母亲还为他四处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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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文艺路”
拍照片制成明信片
11日上午,肖三在沙坪坝重庆大学附近的街边摆摊,他卖的是明信片,2元、5元不等,明信片上的风景、人文画面都是他自己拍的,取景自大理、重庆两个地方。
肖三1970年生,梁平人,住渝中区七星岗附近的一家青年旅社,45元一个床位。
肖三离过婚,1993年去深圳打工。第二年,月薪500多元的他花200多元买了台相机,凤凰205,胶卷10多元一卷。
2007年,肖三在一家书店看到一本书《丽江的柔软时光》,“那本书里讲到的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我是一个追求自由、追求在路上的人。”肖三立刻买了机票去丽江,又买了一台2000多元的单反相机。他在丽江住下来,在青年旅社做义工,闲时去拍拍照,还想开摄影工作室。
2013年,肖三又去了大理,他把拍的照片制成明信片,摆地摊卖给游客。今年7月,肖三回到重庆,他在磁器口摆地摊卖明信片。
“文艺”的背后
21年没见儿子一面
说回1993年,肖三离婚后去深圳,那时他儿子刚刚出世,判给母亲。此后21年里,肖三没见过儿子一面,没给过一分钱。
今年,儿子晓军(化名)办婚礼,邀请了肖三,肖三拒绝出席。
很快,儿子的儿子也出世了,办满月酒时,晓军再次邀请肖三,肖三依然拒绝,肖三说,他不敢见面。
肖三在丽江想开摄影工作室,回重庆找母亲要钱,母亲没钱,出去给他借。后来,肖三要开明信片小店,母亲又出去借钱。
母亲说:“这些年,给他六七万了。他非要拍照,要实现理想,我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呀。”
“你会不会觉得自己有些自私、缺乏责任感?”重庆晚报记者问。
肖三说:“我有我的理想和追求,大家都不理解我。我喜欢摄影,我希望有一天我离开这个世界,我能留下我的作品。”
他是长不大的彼得潘
重庆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周小燕:肖三自认为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我看他是典型的“彼得潘综合征”,不敢承担责任,逃避父亲、儿子这样的社会角色。粗暴一点的建议,是先接受自己的儿子角色,赡养母亲,起码不要再向老母亲要钱;至于父亲角色,可以先缓一缓,别逼得太急,反正他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了。科学的讲,唯一的办法是接受心理治疗。
律师说法:
重庆鼎凌律师事务所夏雪律师表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
本案中,肖三拥有并执着追求自己的文艺梦想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已过不惑之年的他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对家庭的责任,身为人父人子,却从未承担其应该承担的抚养和赡养义务,至今仍依靠年迈的母亲的经济帮助。在这个问题上,肖三的做法显然是不值得提倡或者说是应该批评的。
律师提醒:任何人都拥有自己的理想和梦想,为之努力付出是件好事,但是我们生而为人,毕竟要经历柴米油盐的日常生活,这是生活和梦想的基础。希望大家都能懂得这些基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