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免费师范生如不履约需缴违约金并入档案
教育部昨天下发《关于做好201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5月底前确保九成免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免费师范生如不履约,需缴纳违约金,并记入人事档案。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本省(区、市)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信息通报给部属师范大学,同时在教育部免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上发布。各省份要在寒假期间组织免费师范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确保大多数免费师范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2015年5月底前,确保90%免费师范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15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
通知规定,未能履行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