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深圳试水公务员聘任制以来,全国多个省份先后加入试点行列,作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话题,各地的公务员聘任制改革试点,引起舆论强烈关注。诸如“30万年薪”“深圳聘任制公务员3年无一淘汰”“变相铁饭碗”等质疑,也时常见诸报端。而如临时工心态、无法晋升等问题,也使聘任制公务员流失严重。
搞了8年的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像极了之前所有的“只摸石头不过河”的改革试点。然而,倘若说聘任制公务员真摸到了石头,倒也算是一份收获,真正的问题却是,现在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却只摸到了一把一把的黑泥——之前的质疑仍然历历在目:变相提高公务员工资之说、名为聘任实为铁饭碗之说……
在这样不伦不类的改革试点中,还充斥着许多悖论。一者,如果让聘任制公务员“有前途”、有晋升空间,或用人力资源管理的术语叫 “拥有职业通道”,那么,高薪自然会成为公众质疑的焦点;相反,如果不给公务员晋升职别,则聘任就是另外一种形式的临时工,无论年薪高与不高;二者,在体制内,身份永远是第一位重要的评价元素,聘任制公务员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管理有编制的公务员的;他们只能接受管理。
如此语境下,再谈让聘任制公务员发挥“鲶鱼效应”、激发公务员活力、让公务员树立危机意识等改革初衷,就有些南辕北辙的感觉了。更加上,因为这8年以来,各省市公务员聘任制招聘人数极为有限,相对于3000万公职人员而言,聘任制的公务员无异于星星之火,试点的意义也就更加乏善可陈。
说到公务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最重要的是目的已经非常明确——打破这个被外界比喻“只进不出”、“只升不降”的铁饭碗,激发公务员的竞争压力,减少或尽量避免职级越高、权力越大、收入越高的现象,同时,要用体制改革来规避庸懒散现象,而不是招更多的没有晋升空间的临时工来充样子。因此,在如下方面进行改革,远远比试点徒具形式意义的聘任制公务员更有意义:一是,解决基层公务员职级和职务平衡发展问题,拓宽公务员的晋升渠道;二是,改革收入福利体制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体制,使之能激发公务员群体的工作和服务热情;三是,出台制度对庸官懒政现象进行监管和问责。
十八大以来,中央在许多领域已经开始了与以上方面有关的改革。基层公务员职务和职级问题已经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八项规定出台之后,滥发福利和津贴等现象也已经得到了遏止;公务员开始纳入社保,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也有了职业年金;同时,在前所未有的反腐风暴之下,抱着“铁饭碗”的公务员也有了跳槽的“风吹草动”……公务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其实已经在路上。
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如果体制之内仍然允许有大量庸官懒政现象存在,也会严重消耗政府的公信力。近日,李克强总理公开表态,要向庸政懒政“动刀子”、“出重拳”,尸位素餐现象也将要得到进一步整饬。而这些方方面面的改革,也都将推动公务员作为一个职业的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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