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主体快速增长
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当前我国摆脱经济下行压力、尽快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一。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第四次创业浪潮正在迅速形成。但是,也应该客观地看到,在鼓励大众创业的过程中,我国的创业环境仍存在着诸多需要改善的地方。因此,只有不断地在优化创业环境方面下工夫,广大劳动者的创业热情就能更加充分地被激发出来。
近些年来,我国为鼓励创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涉及注册登记、税收贷款、创业培训等等方方面面。客观地说,这些政策对鼓励大众创业起到了明显的效果。创业者群体越来越多元化,大学生、农民工、失业下岗者、海归人员,以及传统行业的人们都在加入这波创业浪潮中来。
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292.5万户,注册资本20.66万亿元。新登记注册企业365.1万户,同比增长了45.88%。仅从2014年3月1日到2015年5月底,新登记的企业就有485.4万户,平均每天新登记注册企业1.06万户。截至2015年 3月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6亿人,比上去年底增加861.2万人,新增个体私营人员持续快速增长,成为解决就业的主渠道。创业主体的持续、快速增长,标志着新一轮的创业浪潮正在来临。
2.新一轮创业浪潮的特征
(1)政府引领
与历次的创业浪潮相比,第四次创业浪潮的到来,政府的支持力度更大,引领作用更为明显。概括起来,政府对创业的支持性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收费政策方面,国家和省规定收取的规费,有浮动限额的,一律按最低限额收缴。
在税收政策上,一是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凭有关证件,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二是登记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给予税收优惠。三是帮扶残疾人员自主创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税收优惠。
在扶持奖励政策上,一是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投资加工业、旅游业、农业产业化项目等经济实体的,比照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执行。二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
在金融政策上,一是健全创业信用担保体系。二是积极发展新型融资机构。三是激活民间资本,探索建立民间金融机构,发展民间借贷,形成推动创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四是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覆盖范围扩大到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镇劳动者和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个人最高可达5万元。
在人事政策方面,一是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办经济实体的免费求职登记、参加创业指导、进入人才库。二是在公务员招录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三是自主创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报评审各类专家,创业业绩突出,可纳入人事部门管理服务范围。
在土地政策方面,把民营经济发展用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总体规划。对创业主体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用地,可区别不同情况依法采取出让、租赁等方式供地。
2015年6月4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这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个系统性、普惠性政策文件,是迎接“创时代”、推进“双创”工作的顶层设计。《意见》从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财税政策、搞活金融市场、扩大创业投资、发展创业服务、建设创业创新平台、激发创造活力、拓展城乡创业渠道等8个领域、27个方面提出93条具体政策措施。
《意见》定位是“一条主线”“两个统筹”“四个立足”。“一条主线”即以加快政策执行传导进程为主线,确保政策措施具有系统性、可操作性和落地性。“两个统筹”即统筹做好已出台与新出台政策措施的衔接协同,统筹推进高端人才创业与“草根”创业。“四个立足”即立足改革创新,体现“放”与“扶”相结合。立足加强协同联动,形成政策合力。立足创业需求导向,推动创业、创新与就业协调互动发展。立足加强执行督导,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2)大众响应
创业主体日益多元化、大众化,以大学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体的产业格局正在改变,众多的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也纷纷加入创业大潮之中。甚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辞职下海,掀起了又一波创业的新浪潮。
在大学生创业方面,根据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201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在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方面,近三届的比例呈现持续和较大的上升趋势。2014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2.9%,比2013届创业比例2.3%高0.6个百分点,比2012届的2.0%比例高0.9个百分点。
而毕业时间越长,创业比例更高。比如2011届大学生毕业半年后有1.6%的人自主创业,三年后有5.5%的人自主创业,与毕业时相比提升了 2.4倍。如果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普通本专科毕业生人数659.4万估算,2014届大学生中约有19.1万人选择了创业,其中本科毕业生创业者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创业类型集中在销售职业类,排在前两位的是教育类和零售商业。
此外,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也呈现增长势头。2014年12月,教育部正式公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允许高校在校生开设网店等多种创业形态,并要求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在下岗失业人员方面,政府进一步完善了鼓励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2014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未来3 年支持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其中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每户每年可最高减税9600元,企业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就业每年可最高减税5200元。此次新出台的政策主要从鼓励自主创业和吸纳就业两方面给予税收优惠,将现行政策优惠期延长3年至2016年12月31日,并扩大了受益人群范围,取消了行业限制,加大了减税力度。
在鼓励自主创业方面,原先规定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者,每户每年可按8000元为限额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在此基础上,新政策将税率为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纳入减扣范围,并增加“地方政府可根据情况最高上浮20%”规定,即最高可扣减9600元。受益人群由原先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少数特困群体,扩大到所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低保人群等。
在海归人员方面,为了吸引海归人员回国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大量政策法规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数据显示,2014年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了就业登记的“海归”多达37万人,与2013年相比,回国人数增长了3.2%。
我国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分布在22-34岁区间,占全部留学回国人员的95%,有接近七成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分布在22-26岁区间。63%的留学回国人员具有硕士学位,30%为学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数仅占6%。
据调查,海归创业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密集型的行业,以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行业(39.7%)和新生物和新医药行业(18.2%)为最多。互联网、IT和通信等高新产业领域创业成功的海归占到了70%以上,还有20%的海归集中在咨询、法律服务和教育等知识服务经济领域,只有5%左右是在制造领域。
此外,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和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机关公务员辞职创业的人数出现比较大的上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过三次大的公务员离职潮,第一次公务员离职潮出现在改革开放之初。作为一般的“干部”,大多是因为“学非所用”,或感觉个人能力难以发挥,于是选择辞职寻找更广阔的天地。第二次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很多人停薪留职,下海创业。当时下海失败,还可以重新回到原来的单位工作。第三次是2003年前后,政府部门合并,也有一批人以一次性买断工龄等形式下海。
目前,公务员队伍再现第四次离职创业潮,智联招聘发布的《2015春季人才流动分析报告》披露的数据表明,政府/公共事业/非营利机构行业的从业人员跨行业跳槽人数比上年同期上涨34%。此类白领们跨界选择排名前三位的是房地产/建筑/建材/工程、互联网/电子商务、基金/证券/期货/投资行业。
(3)创新驱动
以创新促进创业、以创业推动创新是本轮创业浪潮最典型的一个特征之一。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专利报告,中国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已经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2012年来自中国的发明专利数量,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的来自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申请数量总和,已占全球上年新专利申请的近30%。2013年,我国的知识产权能力指数得分达到63.57分,较2012年提升0.46分。排名紧随美国、日本之后,保持在样本国家的第3位。
创新能力的提高为创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各项优惠和扶持政策的出台,创新拉动创业的趋势已经形成。据科技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超过1600家,在孵企业8万余家,就业人数超过175万人;目前批准建立的国家高新区115家,园区注册企业超过50万家,仅中关村(000931,股吧)2014年新增科技企业达1.3万家;全国创业投资机构1000余家,资本总量超过35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