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澧县第一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澧县第一中学属省级示范性普通中学,全额拨款的副处级单位,负责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此次拟招聘高中教师14人。具体岗位、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满18周岁(1998年4月1日以前出生);
5.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三张,到澧县一中文化楼二楼办公室报名。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持所读学校开具的专业、学历层次的证明公函;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持毕业学校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证明和普通话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教师技能培训合格证、普通话原件及复印件。
集中报名时间:3月19日8:00—17:00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与县一中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于3月19日集中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资格。
3.开考比例: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4.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体育、通用技术教师岗位笔试范围为高中教材内容,其他教师岗位笔试范围为相应学科高考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3月20日地点:澧县一中
(2)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的,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高二必修课程(具体内容备课前由监督人员随机抽签决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人文素养,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时考生先备课60分钟,再按面试抽签顺序试讲,试讲时间15-25分钟。
面试时间:2016年3月21日地点:澧县一中
笔试、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者在竞争末位招聘计划时另加试教内容确定考试排名。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在招考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公示。
5.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7.递补: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职位经县人社、教育部门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8.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同意后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9.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县教育局审核,并经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根据单位岗位职数与本人职称等情况予以聘用,享受聘用岗位相应待遇。
10.公开招聘工作相关安排均在澧县人社局网站、澧县教育局网站、澧县一中网站上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应聘者及时查询。
四、考生参考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笔试、面试过程中不得违规透露本人姓名、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参考资料等进入考场,否则,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和县一中具体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内司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澧县一中联系电话:0736-3242481
联系人:吴波
电子邮箱:wubo3189@126.com
澧县第一中学
2016年3月10日
澧县第一中学2016年招聘教师岗位数量及要求表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 ||||
名称 |
计划 数量 |
年龄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语文教师 |
2 |
25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 |
汉语言文学 |
持有高中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
数学教师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基础科学 | |||
英语教师 |
2 |
英语 | |||
物理教师 |
1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 |||
化学教师 |
1 |
化学、应用化学 | |||
生物教师 |
1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
政治教师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
体育教师 |
1 |
体育教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
历史教师 |
1 |
历史学 | |||
地理教师 |
1 |
地理科学 | |||
通用技术教师 |
1 |
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
注:1.25岁以下是指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28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为2016年4月1日;
2.专业名称主要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