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站

您现在的位置:高校招聘网 > 新闻资讯 > 教师新闻 > 内容

河南启动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作者:admin 来源:郑州教育电视台 日期:2016-04-07 浏览

  从省教育厅了解到,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就要开始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安排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河南省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3.工作单位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3.2015下半年省考面试合格人员(按2015年以前学历标准认定)。

  (三)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有哪些?

  1.申请人可根据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要求,登录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了解相关情况。

  2.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3.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4.申请人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如何提交申请材料?

  1.网上申报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其余申请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生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9)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3.材料报送地点: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本人须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本人须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三、时间安排

  全省拟定时间段为:4月11日—5月20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认定报名起止时间(请申请人员关注本地具体认定报名时间安排)。

  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安排

  一、报名登记和申报计划:

  1、4月11日至4月15日,符合本次认定条件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所在院校有关部门报名登记。

  二、5月9日至5月13日申请人向有关院校相关部门递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2份。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2份(申请人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在确保体检质量和要求的前提下,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体检可以同其毕业体检结合起来,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可的毕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6、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1张。

  7、其他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有关院校和认定机构也可向申请人员发放。

  省教育厅特别要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有关院校不得向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收取表格费、认定费和证书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