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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侨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12名非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日期:2017-01-11 浏览
广西华侨学校是全国侨务系统五所侨校之一,是公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是国务院侨办首批命名的华文教育基地。因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方式 

计划招聘12名非编制内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应聘者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华侨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和面谈→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将招聘信息在广西华侨学校官网(http://www.gxhqxx.edu.cn/)、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八桂职教网(http://www.ep12.com/)进行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和资料:请应聘者携带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广西华侨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计划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工作实践经验证明原件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南宁市西乡塘区清川大道1号,广西华侨学校行政办公楼212室人事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862805;联系人:左老师、林老师。 

(三)面试和面谈 

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我校人事科、教务科领导及相关专业教师5人组成。试讲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方面(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试讲时间为20分钟,成绩实行100分制记分。 

面谈工作由我校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选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由我校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经面试、面谈和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每一岗位面试、面谈结束后,当场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面谈结束后,在广西华侨学校官网(http://www.gxhqxx.edu.cn/)公布当天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体检 

面试和面谈结束后,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工作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人员,在广西华侨学校官网(http://www.gxhqxx.edu.cn/)公示名单,公示期为5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广西华侨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确定聘用人选。由人事科组织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3个月),并享受学校同类人员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