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度市普通高中、职教中心2017年度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
根据青岛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6]177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2017年平度市普通高中、职教中心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55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六)未在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计划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平度市外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八)应聘人员被聘用后,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在平度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1日—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平度市天津路999号,平度市第九中学行政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下载《2017年平度市普通高中、职教中心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交《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信息不实,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2017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签约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需在2017年1月11日之前取得)。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平度市教育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超过30人,不能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的,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超过3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2.初试方式。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1月16日登陆“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平度教育网”查询。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试讲前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初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初试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5.笔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经济、社会等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成绩核算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同一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笔试加试的办法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平度教育网”上公布。
1.考察。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聘用
经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平度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按总成绩的排列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顺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选择顺序。无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可先应聘,但须在聘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被高中段学校录用后,不得再参加其他单位(包括本市初中、小学)的招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一)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招聘有关信息发布网站: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d12333.gov.cn),平度教育网(http://www.pdedu.net)。
(五)监督咨询电话:
平度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532-88366079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15689922998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六)未在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计划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平度市外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八)应聘人员被聘用后,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在平度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1日—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平度市天津路999号,平度市第九中学行政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下载《2017年平度市普通高中、职教中心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交《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信息不实,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2017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签约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需在2017年1月11日之前取得)。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平度市教育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超过30人,不能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的,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超过3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2.初试方式。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1月16日登陆“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平度教育网”查询。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试讲前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初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初试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5.笔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经济、社会等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成绩核算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同一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笔试加试的办法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平度教育网”上公布。
1.考察。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聘用
经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平度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按总成绩的排列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顺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选择顺序。无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可先应聘,但须在聘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被高中段学校录用后,不得再参加其他单位(包括本市初中、小学)的招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一)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招聘有关信息发布网站: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d12333.gov.cn),平度教育网(http://www.pdedu.net)。
(五)监督咨询电话:
平度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532-88366079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1568992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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