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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教师调入条件: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8-09-26 浏览
  提高门槛旨在让学生受到更好教育。本报记者梁清摄(资料图)
  提高门槛旨在让学生受到更好教育。本报记者梁清摄(资料图)

    教育部门修订教师调入条件,限制学校自行招聘代课教师

    (记者 华鸿敏)每年都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教师向往东莞的公办教师职位,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可到东莞公办学校教书的历史,从昨天起完结。根据东莞市教育局昨天正式颁布的新版《东莞市中小学调进市外教师基本条件、材料要求和审批程序》,外市教师进入东莞公办学校的门槛将大大抬高,各项基本条件从以往的“多选一”,变更为“同时满足”。也就是说,以往只须符合某一项条件即可调入,而现在必须同时符合所有条件方达到调入要求。

    非全日制学历者不能调入

    根据旧版文件,如果男在45周岁、女在40周岁以下,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果达到全日制学习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全日制学习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即可申请调入市内公办中学,而具有非全日制学习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若其配偶已在东莞任公办教师,也可申请调入。

    而新版文件规定,调入中学者,除年龄条件不变外,必须同时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非全日制学历者将与东莞公办学校无缘。

    仅凭获奖论文不能调入

    而对于调入小学的条件,以往文件规定“参加由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活动(个人的公开课、课件制作、教研课题、教育教学论文等)获二等奖以上,或辅导学生参加全国竞赛获二等奖以上”,都可申请调入,而新版文件则将这一要求较低的条件删除。

    对于以前模棱两可的“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的规定,新版文件则明确指出所谓“特别优秀”是指“获特级教师或地级市以上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被评为地级市以上学科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这一变化也可限制学校的“弹性操作空间”,避免学校自由招聘教师。

    原代课教师按旧标准调入

    对于这些变化,有教育界人士认为此举是通过刚性条件来提高进入公办学校门槛,并提升全市教师整体水平和素质,附带的作用是遏制一些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到东莞代课。

    对于全社会关注的代课教师问题,东莞市教育局还表示,由于今年7月前对全市代课教师进行了登记造册,在册并且至今仍在校试用待调的市外教师(也是代课教师),办理备案和调进时仍执行此前公布的基本条件。但今后中小学校新聘教师必须符合修订后的调进市外教师基本条件,并且在试用前必须报市教育局备案,不允许先试用后备案的做法。也就是说,即使学校招收的是临时代课教师,都必须符合调入新制定的条件。

    调入中学教师新标准:1.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2.具有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身体健康,且男在45周岁、女在40周岁以下。

    调入小学教师新标准:1.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2.具有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身体健康,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4.符合下列二个条件之一:(1)获特级教师或地级市以上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2)被评为地级市以上学科带头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