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优化营商环境 推85条措施为企业减负
为加快建设营商环境一流城市,近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85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在措施中,沈阳市通过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等7项指标方面全面优化提升,力争在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等11项指标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补短板强弱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形成人人都是环境、处处都是环境、事事都是环境的良好局面。
推动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网上开放名称库,支持企业网上自主选择名称,系统检索通过后,直接申请设立登记。梳理企业开办申报表单和申请材料,建立“我要开公司”套餐化服务流程,在线提交、在线审批、结果邮寄,实现企业开办“一次不用跑”。
对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范围并已领取加载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进行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等照后备案(登记)事项的另行办理。提高全程电子证照应用率,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将企业开办所涉及的印章刻制费、快递物流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政府购买服务,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企业开办“一分不用花”。
依托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联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印章刻制等系统,推行工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申报环节同步并联办理,同时将公积金、社保、医保、燃气、供水、供电开户纳入服务链条,实现企业开办“一天不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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