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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07-27 浏览
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是省民委所属的、经省编委批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批准,与郑州轻工业学院合作办学,成立了郑州轻工业学院民族职业学院。目前,学校主要培养专科层次实用型人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名。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3、符合拟聘岗位专业要求,胜任高等职业教育教学任务,能够承担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
5、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含硕士研究生)、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现从事教学工作且具有其它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年龄放宽到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从事本、专科教学工作的单位证明(从事教学时间、年限、承担过的教学课程)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于2007年7月27日(8:30—18:00)到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10号)院内报名。每人限选1个应聘岗位。
联系电话:0371—65713173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经河南省人事厅审核备案,由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组织进行。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笔试时间定于2007年7月31日。

四、聘用和待遇
经考核合格,被聘用者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其工资、奖金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本、专科学校教学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河南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河南省人事厅
地址:郑州市北环路10号 地址:郑州市政五街
邮编:450008 邮编:450003
电话:0371—65713173 监督电话:0371—65900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