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长期停业 会员该如何维权
【读者来信】:我家附近开了一家健身房,我办了五千元的会员卡,可是至今没有练两个月,健身房以装修为由停业,已经超出了公告期,我想把会员卡里的余额退回,我该怎么维权呢?
【律师回复】:天津敬东律师事务所韩炳浩律师回复称,一方面,不排除健身房确实因为装修暂停营业的情形,另一方面,若超期时间过长,内部明显没有装修的话,可能说明健身房已经停止经营,你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根据签订的合同对其起诉。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在健身房办理会员卡实际上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的一个健身服务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你的陈述,如果发现健身房存在关门或跑路的嫌疑,考虑到诉讼的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可先采取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或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的方式进行维权。此外,在证据充足的情形下,你也可以收集办理会员卡时签订的服务合同,以及健身房的装修公告、实际停业日期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扣除已经履行相应的服务费后,退回剩余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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