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
日前,江西省司法厅下发《江西省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江西将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专业化分工,提高律师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社会法律服务需求。南昌市将作为今年首批试点地区,2020年后逐步推广至全省范围。
通知对评定方式、评定范围、参评条件、评定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通知,律师专业水平评价将采取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方式,按专业评定专业律师。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不与律师职称制度挂钩。
评定范围包括9类专业: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金融证券保险、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劳动法、涉外法律服务、行政法等。且每名律师参评的专业不超过2个,已获得2个专业律师称谓的,可以注销其中1个或者2个继续参评其他专业律师。
参评人申报专业律师前,需通过江西省律师协会专业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专业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当年有效。参评律师取得专业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后,每年需要通过所在律师事务所,向当地设区市律师协会提交专业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材料申请专业评定。
专业律师评定程序包括申报、评审、公示、颁证等环节。评审采用个人陈述、专业面试、答辩、案卷抽样评估、对参评律师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议等方式,着重考察参评律师的品德、能力、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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