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想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于是在各大门户信息网站收集招聘信息。2018年9月,小刘在某门户网站看到一则令他心动的招聘信息,里面写着“包吃包住免押金”、“日结高报酬、工资不拖欠”等广告信息。小刘就将自己的求职简历投递过去。次日,小刘便收到电话通知,要求他携带相关材料至本市某国际KTV进行面试。
小刘感觉十分奇怪,为何公司招聘的面试需要放在一个KTV房间中进行。小刘询问电话那头的招聘人员,告知本次招聘为代理招聘,面试由代理公司操作,面试通过后再安排到公司办公室正式上班。为了获得一份适合的工作,小刘就前往面试。在回答了“招聘主管”几个简单的问题后,小刘被告知已通过面试,但是在正式录取前,小刘必须先缴纳服装费、IC卡费和物损费。同时,“招聘主管”还告诉他,想要入职后岗位分配得好一点,还要支付一点“好处费”。求职心切,小刘前前后后向“招聘主管”支付了人民币1500余元。
期待正式上班通知的小刘,在家中等待了一个多月,却等来公安部门的电话。原来,小刘上当受骗了,公安部门抓获了这个以“虚假招聘”进行诈骗的团队。
其实,如果劳动者能够了解到招聘相关的法律法规,就能更容易识破这样的诈骗手段。
一、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应当出具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并如实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和条件。”该规定第二十五条更是指出:“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凡是在招聘过程中,向劳动者收取“报名费、押金、好处费、服装费或培训费”等做法,都不是合规的用人单位所为,更不被法律法规所支持和保护。劳动者遇到这类情况,应当引起足够的警惕。
二、劳动者要善于多渠道甄别招聘信息真假。
使用“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的人员,往往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冒充用人单位在各种平台或媒体发布招聘信息,骗取求职者的财物。对于此类虚假信息,劳动者需要提高警惕:
一是许多虚假招聘信息要求求职者发送简历到指定的免费公共邮箱,没有在线投递简历的网址,也没有招聘单位的官方邮箱,不太符合常理;二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报名,招聘人数一般比较多,没有什么学历要求或专业要求;三是为了不让求职者通过电话的方式联系被冒充的招聘单位,都不会在招聘信息中留下正确的电话联系方式,有的还会提供错误的电话号码,干扰求职者验证信息;四是求职者提交报名资料后,一般都会很快收到回复,称报名材料已经通过初步筛选,但先缴纳各类费用才能参加下一个环节,有些还会指出“不交费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这些都是不合规的招聘信息,一旦发现这些情况,应聘的劳动者就需要提高警惕了。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官方发布的信息或国家就业促进部门等多个渠道,对招聘单位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了解,以避免招聘遇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