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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抵押唯一住房投资400万 险些失去家园
作者:admin 来源:劳动午报 日期:2019-08-20 浏览
      2016年12月,张老先生夫妇经人介绍到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免费听讲座,通过多次讲座及后续宣传,夫妇两人被公司承诺的免费吃保健品、每个月还有钱拿的条件所打动,拿唯一住房做抵押来借款。随后,张老先生先后借款400万投资到公司,在借贷方和公司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做了公证,并在房屋上设立了相应数额的抵押登记。公证书中同时约定了张老先生委托杨某某可为其办理相关房产出售、抵押事宜。

  2017年8月,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非法集资被警方逮捕,张老先生意识到自己的“投资”以失败告终。

  2017年12月始,杨某某拿着公证书,与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400万元的价款,将张老先生的房子出卖给了丁某。事后丁某称,杨某某是借他的名字买的房子,房屋实际还是杨某某控制。

  2018年3月29日,杨某某带人拆除门锁强行进门,并拿出一个新的房产证书,房屋所有权人一栏上赫然写着丁某!面对房屋易主的事实老人彻底傻眼了,他和妻子在抗争12天后还是被迫离开了生活了20余年的家。

  张老先生夫妇被赶出家门后的日子异常艰难,妻子回到娘家和百岁高龄的母亲同住。张老先生租了一间8平方米的地下室住了5个月。他们的银行卡、医保卡都在原先的家中,生活处处受限。张老先生夫妇向北京市丰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申请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北京丰台法院法官根据相关事实证据,判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丁某将房屋变更登记至张老先生名下,杨某某、丁某将房屋交还给张老先生。杨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张老先生夫妇拿着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丁某表示他除了挂名外与房屋无实际关系,杨某某说,他已经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张老先生返还借款,法院尚未做出判决,如其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则需要拍卖张老先生的房屋来还款,所以申请法院暂不予执行。执行法官拒绝了杨某某的申请。在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威慑下,杨某某同意配合法院将房屋交付给张老先生夫妇。

  2019年7月23日下午2时是双方约定交付房屋的时候,张老先生提前1个小时就到了,他不断的用手摩挲着防盗门框。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杨某某开启房屋,并将房屋及钥匙一并交付给了张老先生,张老先生夫妇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