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200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焦人〔2007〕43号)要求,根据2007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编制情况和年度用人计划,决定为市直29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通过考试考核,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一批工作人员。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户籍不限。报考人员要符合各报考职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报考本科以下的职位年龄要求为28岁以下,报考硕士以上研究生职位的为35岁以下,特殊职位以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为准,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07年7月1 日;
4、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考人员登记表上写明在职经历,并在进入面试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报考还需由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5、身体健康;
6、 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全市共计划为市直29个事业单位招聘76名工作人员,其中全供事业单位21个,招聘59名,差供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8个,招聘17名(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职位报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均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23日至7月27日
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大厅(地址:建设东路88号)。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95元(含信息采集费和数码照相费)。由本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准考证由市人事考务中心统一印制并负责发放。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7年8月4日。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007年8月20日在焦作市人事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确定。
面试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在职人员同时应提供所要求的同意报考证明。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不进行笔试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核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序,1:1进入考核。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职位,报考本职位人员是否聘用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研究决定。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下发聘用文件。
考试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原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职位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核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排序,1:1进入考核。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职位,报考本职位人员是否聘用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研究决定。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下发聘用文件。 考试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原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过程由市纪检监察、检察部门全程监督。
来源:http://www.jzrsj.gov.cn
附件:1、《焦作市200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下载)
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焦作市人事局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