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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期如何缴社保!江苏省总发布预警提示
来源:工人日报 日期:2020-03-09 浏览

  疫情防控期间,为帮助企业克服困难,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多部门就阶段性减免缓企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出台了相关政策。政策的出台,既减轻了企业负担,也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那么,疫情期间社保费如何缴纳?江苏省总工会近日发布维权预警提示,应该正确执行政策规定,在相关政策实施中,有几点需要企业和职工共同注意:


  政策是针对单位缴费部分,不涉及职工缴费部分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缴纳社保费的义务,此次阶段性减免缓社保费政策,是针对企业应缴的社保费部分,不涉及职工本人应缴纳的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政策,但仍应继续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缴费部分减免政策规定,并非与职工毫无关系,不过影响面较小。而且,此次政策明确要求,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确保参保人员社保权益不受影响。


  企业应依法申报减免缓,同时履行好民主程序


  企业对照政策规定符合减免缓条件的,首先应当依法申报。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社保属于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企业应当就减免缓的实施时间、数额、方式等事项,做好沟通解释,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避免因此产生误会,从而引发劳动争议。各级工会组织也应该积极依法对企业参加社保情况进行监督,保障政策贯彻实施,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通过“不见面”服务,办好社保业务


  为做好防控,疫情期间全国社保经办机构健全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办理业务。企业和职工都要积极适应疫情之下社保业务办理的新变化。企业应认真熟悉和运用网络平台,及时做好网上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工作。确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补办手续。职工要积极关注这些平台,及时查询个人社保费缴纳情况,督促企业及时代扣代缴社保费,以免缴费中断致使社保待遇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