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站

您现在的位置:高校招聘网 > 新闻资讯 > 薪酬福利 > 内容

法援帮助246位农民工拿回1400多万元工资
来源:江苏工人报 日期:2020-03-24 浏览

  近日,在常州市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246位农民工兄弟拿回了他们被拖欠了一年多的“血汗钱”


  【案情回顾】 2019年4月,几位农民工找到常州市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反映所在企业自2018年起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2019年2月,该企业与200多名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但依然未支付他们的工资。


  由于当时企业已被起诉至法院,且有转移资产重大嫌疑。为此,员工最终选择求助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帮忙追回血汗钱。


  常州市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在第一时间指派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5位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律师团,具体承办此案。考虑到此案案情复杂,且涉及工资和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由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分别处理。


  为尽快帮助农民工挽回损失,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多次与承办该案的律师团、劳动仲裁院、法院沟通,最终决定采用申请快捷高效的支付令程序,维护涉案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确定方案后,律师团的律师们在第一时间开展工作,不到一个月时间即走完支付令程序。随后,承办律师又主动帮助受援人申请执行,促使案件很快转入强制执行阶段。


  目前,200多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已经执行到位,共讨回欠薪14755814.87元。


  【法律分析】 本案既涉及劳动者工资,又涉及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由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处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本案符合该条款规定,而且,从被申请人愿意与员工签订协议、明确约定相关费用可以看出,被申请人对解除劳动合同一事还是愿意承担责任,估计不会对支付令提出异议,这样可以简便程序、节约时间,故建议通过申请支付令一并在法院进行处理。


  典型意义本案案情复杂,涉及人数众多,属于群体性案件,且涉及工资和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由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分别处理。但如果让这么多员工在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两头跑,既耗时间又费精力,而且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支付令的申请可以大大的简便程序、节约时间,尽管并非常用且具有一定风险,但在钟楼法援中心以及律师团队的努力下,迅速为受援人开辟了一条维权讨薪的“绿色通道”。


  本案的成功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匡扶了正气,也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