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农村特岗教师将增至五万人
记者从今日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编办联合决定,今年起扩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计划设岗增加到5万名,实施范围由西部地区的“两基”攻坚县为主扩至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并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
据了解,特岗教师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公开招聘,实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聘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招聘对象和要求是: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招少量应届专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介绍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掌握各地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从2009年开始,各地中小学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
为鼓励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特岗计划”规定,对于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各地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今后城市、县镇中小学需要补充教师时,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和其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下基层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特岗计划”的实施与“教育专业硕士培养计划”相结合,今后申报“特岗计划”、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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