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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启事
作者:admin 来源: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日期:2010-03-19 浏览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学校内、外公开对以下岗位进行招聘,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加入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工作团队。
副教授岗位
学科:城市规划
编制类型:合同制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说明:
1、教学工作:
独立承担一门或以上本科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的理论课程,例如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乡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学,城市经济学,城市生态学,区域规划与经济地理学,城市GIS系统,城市规划数字技术等,并能够参加规划设计课程的专项指导;或可以独立开设以上方向的研究生理论课。
2、科研工作:
具有作为前两位主持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的经历,并至少结题一项。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在国内该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
3、学科建设工作:
能够在规划系作为学科建设的主要参与人或领头人在规划专业的主要支撑专业领域有所建树,特别是上述专业领域。
4、队伍建设工作:
具有良好的主持或参与科研与教学队伍组织管理的能力与经验。善于与人合作,学术资源广泛。
任职资格:
1、基本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恪守学术规范,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团结协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4)具有副高级(或相当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素质要求:
(1)具有高校教师的从业经验或具有规划行业多年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能力,所研究领域的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
(2)具有熟练的汉语普通话表达能力和读写能力,掌握并使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专业交流,具有进行双语教学的能力;
(3)掌握至少一种专业工具软件进行教学、科研及设计辅助工作;
(4)在省部级或以上行业学会或机构有任职;
(5)具有国家专业技术执业资质证书(如注册城市规划师、建筑师等);
(6)在原单位有指导研究生的经历或资格;
(7)以上条件不必兼备。
薪酬待遇: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应聘具体要求:
1、简历投送时间:自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30日止。
2、投递方式:请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天津大学应聘申请表”(附件下载)以附件形式传至天津大学建筑学院(邮箱为hr8@tj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的部门名称(如:×××应聘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岗位)。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志鸿
电话:(+)86-022-27404491
邮箱:hr8@tju.edu.cn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建筑学院(300072)
 
天津大学应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