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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专招聘2010届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简章
作者:admin 来源:淄博师专 日期:2010-03-22 浏览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优化我校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办学层次,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根据《淄博市人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淄发〔2009〕9号)、《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淄办发〔2009〕27号)等规定,现公开招聘2010届第二批博士研究生,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属于国家就业计划派遣的2010届博士研究生,适合我校主要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的需要。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有教学经历且为副高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岁)。

 

二、招聘学科专业及数量

基础数学、学前教育、教育学、英语、教育技术学、美术学、网络系统管理等约7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0年3月18日-2010年4月1,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地点:学校组织人事处(办公楼二楼207室)。

报名时:请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身份证、个人简历、主要科研成果、获奖及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我校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也可将上述材料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组织人事处。

 

以上提到的各类材料(科研成果为博士期间的)复印件要单独装订一份由学校留存。

(二)审查。2010年4月2日-4月5,按照招聘的条件和要求结合提交的各种材料对报名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

(三)面试。2010年4月10日左右,在淄博师专校内组织面试。面试题目包括综合题和专业题两个方面。综合题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专业题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岗位专业技能知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关于面试的具体方案将另行发布通知。

 

(四)考察。面试结束后,学校对通过面试人员的思想政治、家庭、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拟录用人员经公示、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资格复审合格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对经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从本职位毕业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字串1

四、相关待遇

新录用的博士研究生至少与学校签订五年期限的工作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其他相关待遇按照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淄发[2004]7号),《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淄办发[2009]27号)等文件规定和政策执行。其中:

 

享受安家补贴10万元、享受三年的生活补贴(每月按2000元发放),共计17.2万元;配偶需安置工作的一般坚持对口原则,由学校负责落实,原属机关事业编制的,由市里协调安置;学校为博士研究生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等环境,配备计算机(笔记本)、打印机、电视电话、桌椅书橱等设备,并协助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共同联系一套住房,由博士自行购买。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邮政编码:255130;

 

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0533-3821016,18954411920;电子邮箱:taozonggu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