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济南)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加强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山东师范大学简介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拥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建筑面积120多万平方米。学校成立于1950年,是山东省重点大学。建校60年来,学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改革发展并举,追求科学真理,传承齐鲁文化,培育优秀人才,熔铸了“尊贤尚功、奋发有为”的校园精神,形成了“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和“爱国爱校,为人师表,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彰显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全国、山东省的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科教兴鲁、文化强省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学校现设有23个学院,拥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8个本科专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批准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培养单位。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层次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4600多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4400多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12000余人,长短期外国留学生200多人。
二、招聘人员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
招聘教学中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53人。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招聘人员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组织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相关学院或人事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应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及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
(二)招聘方式
根据规定时间内的报名情况,按通过资格审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分为个人情况介绍、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报、教学能力展示、答辩等。
(三)体检、考核和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拟聘用人员学习情况、政治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学校根据总体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山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的博士研究生聘期为5年。
四、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山东人事信息网(www.sdrs.gov.cn)和山东师范大学校园网(www.sdnu.edu.cn)上公布招聘信息。
联系电话:0531-8618225986180036
传真:0531-86180036
邮箱:sdnuzhaopin@163.com
联系人:魏老师
山东师范大学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