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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公开招考11名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日期:2010-03-22 浏览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招聘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新录用人员采用人事派遣制度管理,薪酬参照事业编制同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位于东海之滨的宁波市高教园区。宁波,毗邻上海、杭州,是我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也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
学院创办于2001年6月,占地1200亩,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与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通过几年的跨越式发展,已初步形成理、工、文、法、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设有8个分院33个本科专业,现拥有市级重点学科4个、重点专业4个、重点实验室2个。学院现拥有图书90多万册及各类数字资源,各类高标准实验室55个。学院还依托浙江大学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并建立了宁波市生物医药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浙江大学宁波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基地。目前,面向全国11省(区)招生,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1000余人。
名校、名城携手,为学院发展拓展了巨大的空间。学院将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抓住机遇,求是创新,为争取早日实现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岗位其他要求
党政办
党政管理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30周岁以下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学工部
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
8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不限
26周岁以下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本科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并有实绩者。
图书馆
数字图书馆建设与服务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图书馆学、情报学、信息管理或计算机相关专业
30周岁以下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英语6级以上,热爱图书馆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法传
分院
实验员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新闻学、广告学、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26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热爱实验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熟悉平面及视频软件。
 
三、招聘程序及考录办法
应聘者按招考的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但可注明是否愿意服从岗位调剂。
(一)发布公告
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www.nit.net.cn)上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10年3月16日9:00-22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0年3月17日9时—2010年3月2416。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
3、网上缴费
时间:2010年3月18日9时—2010年3月2716,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4、准考证打印
时间:2010年4月7日-4月9日,已确认考生在指定时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
笔试时间:2010年4月10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科目:《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四)面试(面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男、女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各1:3比例(合计总1:6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与名单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在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上另行通知,应聘者也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2、面试时,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社会人员须在面试前按照招考岗位要求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等参加资格复审,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原工作单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和证明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五)体检、考核、录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综合排名情况,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工作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按规定程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如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则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从报考该岗位或同类型岗位面试、体检合格者中依次增补或调剂录用。
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学府路1号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
电话:0574-88229016
联系人:李飞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